财务处办事指南
作者:admin 时间:2012-05-28 点击数:
办事指南
一、 业务类型
业务一:普通报账、借款业务取号至1、2、3、4、5、6号窗口办理;
业务二:医药费报销业务取号至4、5号窗口办理;
业务三:缴费、收费业务取号至10、11号窗口办理;
业务四:基建设备费业务取号至13、14、15号窗口办理;
业务五:党团费报销业务取号至3号窗口办理;
业务六:学籍管理业务取号至11、12号窗口办理;
业务七:查账、咨询、新项目初始化、预算调整业务取号至13、14号窗口办理。
业务八:发票缴销、领取业务直接至15号窗口办理;
业务九:科研、培训开具发票业务直接至8号窗口办理;
业务十:工资、公积金、酬金查询业务直接至11号窗口办理。
二、 办理流程
财务业务办理流程图
(请点击查看)
三、 超标或超范围审批
1. 行政管理经费、教学经费、基建经费、创收经费和应科院、南昌校区、后勤集团等经费由肖思萌处长审批或授权14号窗口审批;
2. 学科建设经费、科研经费、学生事务费、设备购置费以及科研平台、校办产业经费由王俊懿副处长审批或授权3、5号窗口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