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0-05-02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应用科学学院、南昌校区: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校财务状况,准确、及时地编报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根据财政厅、教育厅高校年终决算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校财务管理实际,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种拨款、收入的清理

(一)各学院、部门按照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及时全额上缴预算外收入。认真核对年度内各类财政性拨款,确保各项财政拨款及时到位、及时入账。

(二)各学院按理工发(200855号文件第四条按学科、专业、学位点等项目核定运行经费的要求,将2009年新增学科、专业、学位点、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送达我处。我处将据实调整各学院相关收入。

(三)各学院、部门及时清理各种收入事项(科研收入、办班培训收入、经营创收收入等),及时办理各类收入入账手续,同时督促未缴费学生及时缴纳学杂费。

二、各种费用支出的核算

(一)各学院、部门可以通过OA系统查询、核对2009年财务收入、支出数据。如有出入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调账更正。

(二)各学院、部门2009年结余经费将全额留转下年使用。确需今年报销的各种费用支出,应取得有效票据在1229日前到我处报账。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做好2009年年末及2010年年初设备及基建资金支付计划 并1225日前送达我处

(三)请教务处、研究生处牵头会同各学院,按照理工发(200855号文件及冶院发(2002109号文件规定,对2009年本科生、研究生相关跨学院教学经费进行结算,并将相关数据于1225日前送达我处。

(四)请各学院将2009年需要发放的各类奖酬金及第十三个月工资发放方案在1220前报人事处审核,以便我处核发。

三、各种资产、债权债务核对

(一)清理往来款

1.教职工欠款数据已在OA系统公布,请各部门、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督促相关经办人在20091230前报销清账。对于已具备报销清账条件,无特殊理由不清账且又超过规定清账期限的,我处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工资扣款处理。

2、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应及时与各货物供应商及项目承建商核对货款及工程款结算账目并将结果及时送达我处。

3、我处将安排专人与应用科学学院、南昌校区、后勤产业集团核对相关往来账目。请予配合。

(二)核对资产

1、已具备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已在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办理仪器设备、图书入账手续,未到财务报账的,应及时到财务处报账。

2、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应做好存货、设备、图书等实物资产的盘点工作,登记好台账及时与我处进行核对,确保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四、票据缴销

各学院、部门领取的各类财务收据和税务发票无论是否使用完毕,须在1230日前到我处办理缴销及各类收入入账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学校2009年年终报账时间安排

1、设备及基建的报账时间截止为1225

2、银行转账业务时间截止为1228

3、其他日常业务报账时间截止为1230日。

(二)请相关学院、部门在20091231日前提供以下决算基础数据:人事处提供编制及教职工数;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提供房屋、设备、图书等数据;后勤产业集团提供车辆信息数据;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学生人员信息数据。

(三)201011日至112,财务处进行年终决算,将不对外办理报账业务。请各学院、部门支持配合。

(四)由于年底前到财务处办理业务的人较多,为了避免拥挤、过多占用大家时间,请大家提前及时办理各项财务业务,不要在年底集中办理。

财务处

00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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