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点学科经费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各重点学科点:
为做好重点学科经费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文件《江西理工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理工发[2009]37号)中重点学科经费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处将于近期安排今年省级重点学科经费(2009年省级重点学科经费省财政厅已下拨)、省级示范性硕士点经费、校级重点学科经费。
二、请各重点学科点做好本学科点的经费使用预算(包含以前年度结余经费),并于6月底前报学科建设与发展处。
三、请学科建设与发展处对各学科点的经费使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后于6月底前报我处,以便我处及时安排项目经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00九年六月十日